利勃海尔机械(大连)有限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制度
编号: LMD OI 03-PS043-2025
版次: A/0
发行: Production Dep.
编制: 曲焕晓
批准: Mr Galliath
审核: 王洪伟
日期: 2025-8-26
一:目的和范围
规范厂内叉车操作,确保使用安全以及履行合规义务,制定本文件。
二:要求
2.1 叉车定义
叉车是工业搬运车辆,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、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轮式搬运车辆。
2.2 叉车使用要求
- 2.2.1 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- 2.2.2 叉车需具备相关资质文件。
- 2.2.3 驾驶前需完成安全检查。
- 2.2.4 启动后不得拔出钥匙或使用非原钥匙。
- 2.2.5 搬运不得超载,货物需均匀放置。
- 2.2.6 驾驶时禁止使用手机。
- 2.2.7 辅助人员需远离货物。
- 2.2.8 不得修改安全设计。
- 2.2.9 不得两车同时搬运同一物品。
- 2.2.10 平稳操作,湿滑路面减速。
- 2.2.11 货物低位行驶,门架后倾。
- 2.2.12 坡道行驶需谨慎,避免转向。
- 2.2.13 注意行人、障碍物及空隙。
- 2.2.14 禁止人站在货叉上或车上载人。
- 2.2.15 禁止人站在货叉下或其下行走。
- 2.2.16 禁止非驾驶位操作车辆。
- 2.2.17 搬运未固定货物需谨慎。
- 2.2.18 高门架叉车需防护措施。
- 2.2.19 离车时货叉需着地,坡道停车需垫块。
- 2.2.20 发现问题应停用并报修。
2.3 叉车充电保养要求
- 2.3.1 按厂家说明充电。
- 2.3.2 在指定区域充电。
- 2.3.3 禁止充电时使用叉车。
- 2.3.4 补充电瓶液时避免过量。